王可樂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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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超圖解 影片小驚喜

發表於 2019.05.02

日文超圖解 影片小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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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なりました」前面的變變變
第12頁 と+動詞=という+名詞
第14頁 比敬語更重要的事:てくれました
第16頁 見えます/見られます、聞こえます/聞けます
第18頁 兩種開始(始めます/出します)
第20頁 自他動詞差異(当たります/当てます)
第24頁 全然的後面一定要加否定嗎?
第26頁 他很開心,你真的知道嗎?
第30頁 必學!常見「ように」的四大用法
第34頁 我的石門水庫開著!這是故意的嗎?
第38頁 考慮他人心情的邀約是哪一種呢?(~ましょう/~ませんか)
第40頁 你的髮色是自然變色,還是染髮的呢?(なりました/しました)
第42頁 你的用法決定是討厭或是感謝(てもらいます/されます)
第46頁 「中」什麼時候唸「ちゅう」什麼時候唸「じゅう」呢?
第48頁 ~たら三種用法!
第50頁 用了之後,動作順序就出來了!てから(動作列舉/先後順序)
第54頁 很像,但本質上是不是呢?(らしい/ような)
第56頁 我有去日本嗎?は/が主詞的範圍大不同
第58頁 動詞名詞化
第62頁 兩種「好像」的差別在哪裡?(そう/よう)
第65頁 「修飾句」快速入門
第66頁 是習慣?還是規定?
第68頁 想逃避責任時……該怎麼說?
第70頁 你是知道?還是不知道?
第72頁 兩種ことがあります
第74頁 ています的四種用法
第76頁 到底會不會喝酒呢?兩種變化「ようになりました」的用法
第80頁 そうですvs.らしいです
第84頁 たばかりvs.たところ
第88頁 たらvs.なら差別
第93頁 ですかvs.なんですか
第99頁 思いますvs.と思っています
第102頁 ませんvs.ないと
第105頁 はvs.なんか,想要多表達情緒該用哪一個?
第110頁 からvs.ので
第114頁 けどvs.のに
第117頁 までにvs.前に
第120頁 というvs.といった
第124頁 を的三大用法
第148頁 數量詞+は、も的意思大不同!
第150頁 疑問句中的は、が
第164頁 て行くvs.に行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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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服務使用條款

王可樂日語官網(以下簡稱本網站)是由雲林縣私立王可樂日語文理短期補習班(下稱本補習班)所建置。本補習班係依照本網站服務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提供本補習班用戶及一般公眾使用本網站各項網路資訊服務(下稱「網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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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會員使用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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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布或傳送任何不實、誹謗、侮辱、不雅、猥褻、具威脅性、攻擊性、違反公共秩 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任何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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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學習科目別
本網站提供您所購買的線上錄播課程/函授課程/直播課程/實體課程/實體講座之學習科別、科目。


第五條 課程類型、修業期間及使用期限
(一)課程類型:
1.線上錄播課程:本補習班預先錄製、經開通後由您自行於線上觀看之課程。
2.一對一直播課程:依課表所定時間進行之一對一線上課程,分8堂及16堂方案。
3.一對多直播課程:依課表所定時間進行之一對多線上課程,分8週及12週方案,每週一堂。
4.課程組合:線上錄播課程與直播課程合併報名之方案;特訓班依課程組合辦理。
5.實體課程:於本補習班教室授課之多堂課程。
6.實體講座:於本補習班教室授課之單堂課程。
(二)修業期間:下列各課程之修業期間均自開通日起算,不逾六個月。修業期間屆滿,本補習班之教學服務即告終止,您所繳費用為修業期間之學費。
1.線上錄播課程:開通日起六個月。
2.一對一直播課程:開通日起六個月內上完。
3.一對多直播課程:課表第一堂至最後一堂結束日,不逾六個月。
4.課程組合:開通日起六個月,組合內之直播課程應於期間內上完。特訓班之修業期間依各期公告,不逾六個月。
5.實體課程:課表第一堂至最後一堂結束日,不逾六個月。
6.實體講座:單堂。
(三)開通日:指本補習班寄出開課通知信之日。各課程之錄播總時數、直播堂數及每堂時數、修業期間、回放期限及分項費用,以報名頁所載「課程時數表」為準,該表為本條款之一部分。
(四)課表制:一對一直播課程於報名成立時,由本補習班與您選定固定時段排定全期課表,載明每堂日期,附於開課通知信;一對多直播課程及實體課程依本補習班公告之課表於固定時間上課。課表所定時間屆至,該堂課即視為本補習班已提供,您未出席者亦同,並得以調課方式補課。
(五)調課:您得於上課前申請調課,每堂以二次為限,調課後之上課日仍須於修業期間內。調課不影響已提供堂數之計算,仍以課表原定日期計。
(六)展延:您於修業期間屆滿前申請者,得將未上完之直播堂數展延至次一學期,自原修業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以一百八十三日為限。線上錄播課程及實體講座不展延。展延不重新起算第八條之退費計算。
(七)可歸責於本補習班之停課:因教師請假、排課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本補習班之事由致未能授課者,該堂不計入已提供堂數,本補習班應補課;無法補課者,依比例退還該堂費用。本補習班更換教師人數逾原聘教師三分之一者,您得終止契約,本補習班除依第八條退費外,另加計已繳費用百分之三十退還。
(八)結業複習權益:修業期間屆滿後,您得於自開通日起算二年內,重複觀看本課程已提供之錄影內容。結業複習權益以重複觀看為限,不含新增課程、直播、作業批改、問答諮詢或其他教學服務;由本補習班無償提供,不屬修業期間,不計入總課程時數,亦不影響退費之計算;本條款終止或解除時隨同終止。
(九)序號類商品:自輸入授權碼完成開通之日起,使用期限為三個月。
(十)函授課程:無觀看時間與觀看次數之限制。

第六條 報名手續
(一)本網站提供線上課程免費試看,您應在報名前充分了解本網站的上課模式。
(二)課程費用不包含教材費及參考書籍費用。(所謂參考書籍,為老師上課額外建議學員自行購買之書籍。)
(三)線上錄播課程、直播課程及課程組合,於本網站收取您的費用,並經您於結帳時另行勾選同意後,立即開通線上錄播課程並提供直播課程之教材(一對多課程提供講義下載;一對一課程提供首堂講義或教學框架),同時以電子郵件寄送開課通知信。該勾選不得預設。
(四)購買序號類商品,於序號送達後,由您自行輸入授權碼完成開通,服務即啟動。
(五)本網站收到一對一直播課程訂單後,即與您選定固定時段並排定全期課表,於開課通知信一併寄送課表、首堂講義或教學框架)。
(六)線上錄播課程、直播課程及課程組合,於課程費用繳納並完成第(三)款之勾選後,報名成立;本補習班即寄送開課通知信(含本條款副本、課程時數表、課表及教材連結),並保存勾選紀錄(帳號、時間、條款版本、頁面內容)、開課通知信及教材開通或下載紀錄至少五年。
(七)函授課程/實體商品:
1. 本網站販售之課程影片儲存於實體隨身碟(USB)中,本網站收到函授課程訂單後,須至少二到三週製作時間,方能出貨。
2.其他實體商品,如為現貨,將於本網站收到訂單後,七個工作天內出貨;如為預購類商品,則視廠商到貨日,另行通知出貨時間。
3.活動期間購買商品之出貨時間,請依活動公告為主。
4.如商品須由您自行負擔運費,本補習班於收到運費後,會另行通知出貨時間。
(八)第(三)款立即開通之課程內容屬數位內容及線上服務,經您事先同意並經本補習班告知後始提供,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第五款,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七日解除權。您因故無法如期上課者,得依第五條申請調課或展延;申請退費者,依第八條辦理。函授課程及實體商品不適用本款;序號類商品依第八條第(二)款辦理。

第七條 付款方式
(一)您應透過本網站提供的付款方式盡快繳清。
(二)本網站提供付款方式,台灣地區包含信用卡、超商繳費、線上ATM、ATM轉帳及AFTEE後支付等五種付款方式;海外地區僅限信用卡付款一種付款方式。

第八條 退費及退換貨手續
(一)課程之退費,依雲林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辦理:
1.您自繳納費用後,於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預繳費用在全期費用總額百分之十以下者,得不予退還;超過百分之十者,其超過部分,應全數退還。
2.本補習班實際開課期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應退還已繳全期費用之半數。
3.本補習班實際開課期間已達全期二分之一者,所收取之費用得不予退還。
4.本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5.您以分期付款繳納學費者,其各期退費規定,依前四目規定辦理。
本補習班因故未能開班授課時,除應於原定開課日十日前通知學生,並於班址明顯之處公告外,並應於原定開課日起七日內全額退還學生已繳納之費用。已開班者,應依未能授課時之比例以實際繳納金額,辦理退費。
前二項繳納費用以全期實際約定繳納金額為準,不得扣除本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或其他收費項目。
(二)若透過本網站購買序號類商品者,於您輸入授權碼完成開通後,服務已啟動,不得退款;尚未輸入授權碼開通者,得於收到序號之日起七日內申請退費,本補習班全額退還。
(三)退費之計算:
1.前款所稱「全期」,以該課程之總課程時數計算(詳課程時數表);「實際開課期間」以已提供時數占全期時數之比例計。
2.線上錄播課程自開通日起,視為已提供該部分全部時數;直播課程及實體課程依課表時間,視為已提供該堂時數,您未出席者亦同;申請調課者仍依原定課表日期計算;可歸責於本補習班之停課不計入已提供時數。
3.課程組合之已提供比例,以錄播全部時數加計課表上已過之直播時數,除以課程時數表所載全期總時數計算。課程組合及線上錄播課程之實際上課日為開通日;單買直播課程及實體課程之實際上課日為課表第一堂日期;實體講座為講座日期。展延期間之退費仍依原課表認定之已提供時數計算,不重新起算。
(四)實際上課日前之解約及退費程序:
1.單買直播課程、實體課程及實體講座,於實際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本補習班得扣除已繳費用百分之十,最高以新臺幣一千元為限,餘額退還(本目為第(一)款第1目之具體適用,採中央準則第二十四條之從優標準)。
2.課程組合及線上錄播課程之實際上課日為開通日,無前目之適用。
3.您因時間安排困難者,得先依第五條申請調課或展延;仍申請退費者,本補習班應依本條辦理,不得以僅得展延為由拒絕。退費應透過客服窗口提出,本補習班於受理後三十日內依原付款方式退還。
(五)函授課程及實體商品:您得於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含例假日)透過客服窗口申請退貨,退回商品應保持完整;已拆封之影音商品及數位內容,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辦理。商品有瑕疵、短缺或規格不符者,不受前開期間限制。
(六)本條退費規定與本網站其他頁面、客服說明或行銷文案不一致者,以本條為準。

第九條 線上課程版本更新
若本網站推出新版雲端課程,本網站有權將新版雲端課程覆蓋舊版雲端課程,並於本官網進行更新通知。

第十條 使用線上課程配備要求
為讀取線上課程,您必須自備以下軟、硬體設備:
(一)使用「電腦」者:
1.硬體需求:Intel Core 2 Quad 2GHz以上,記憶體(RAM)2G以上。
2.作業系統:Windows 7以上(需為正版軟體)、Mac。
3.瀏覽器版本:IE10以上、Firefox火狐或chrome一般常見瀏覽器皆可,建議使用Firefox火狐瀏覽器。
4.其他:耳機或喇叭。
(二)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者:
1.Android系統:雙核心,記憶體2GB以上,作業系統6.0以上,建議使用系統預設瀏覽器或Firefox火狐瀏覽器。
2.IOS系統:IOS 10以上,Apple A7晶片以上。
3.其他作業系統只要有支援html5瀏覽器皆可觀看。
4.網路設備:頻寬建議為10M以上,使用有線網路或wifi。行動4G需視行動訊號環境速度而定。使用公司、圖書館、咖啡廳、便利商店等公共場域的電腦、或無線網路,可能會被防火牆阻擋或頻寬不穩等問題。

第十一條 智慧財產權保護
(一)本網站所使用之線上學習系統、軟體、課程、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課程、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網站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
(二)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
(三)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課程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網站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本網站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第十二條 損害賠償
(一)學員有以下情形之一,造成本網站權益受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蓄意入侵或破壞雲端學習系統導致補習網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
2.未經授權擅自重製、散播課程或教材內容而侵犯著作財產權者。

(二)本網站有以下情形之一,以致您無法讀取線上課程,不得要求本網站退費或賠償:
1.因不可抗拒之天災,而導致線上學習系統無法正常運作者。
2.您個人或第三方(ISP業者)電腦軟硬體配備不符合第十條之線上課程配備要求者。
3.使用非正版軟體而無法通過數位版權認證者。

第十三條 終止契約
(一)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網站得終止契約,您不得繼續上課並不得辦理退費手續:
1.未經授權擅自重製課程或教材內容而侵犯著作財產權者。
2.將自己或其他學員帳號密碼給第三方使用而導致本網站權益受損。
3.蓄意入侵或破壞雲端學習系統導致本網站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
4.透過學習教室從事非法行為,或蓄意干擾其他學員上課,使本網站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

(二)線上學習網未依照本使用條款載明事項確實執行者,您得終止契約並要求退費。

第十四條 資料保護與使用
(一)對於您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除下列情況外,在未獲得您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甲方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1.基於法律之規定及受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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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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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附件效益及契約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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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之處理
本服務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公平原則解決之。

第十八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同意書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王可樂日語線上學習網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之。其因此所生之爭議,以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026.10.30                                      

 

隱私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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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料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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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資料當事人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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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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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TEE先享後付:透過由恩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AFTEE先享後付」服務完成的交易,您已明白並同意王可樂日語在完成本訂單之目的下,須將訂單相關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收件資料)轉予恩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搜集、處理及利用,王可樂日語並會將交易相關給付請求債權轉讓予恩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個人資料處理事宜,請瀏覽AFTEE官網。未成年的使用者,請事先徵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方可使用AFTEE。

三、權利:
當您向我們提供付款工具,即是確認您已獲許可,得以使用該付款工具。
當您進行交易付款時,您即授權我們(以及我們指定的付款處理人)向您指定為交易用途的付款工具收取全額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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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權:
如果您是使用信用卡付款,我們即可從發卡單位取得特定金額的預先核准,該筆金額最高可能為購買項目的價格全額。
我們會在您匯入金額以進行付款交易時向您收費,或於稍後收費。倘若您在交易完成前取消交易,可能導致預先核准的款項金額無法立即取得使用

2025.08.12

退費及退換貨須知

(一)課程之退費,依雲林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辦理:
1.您自繳納費用後,於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預繳費用在全期費用總額百分之十以下者,得不予退還;超過百分之十者,其超過部分,應全數退還。
2.本補習班實際開課期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應退還已繳全期費用之半數。
3.本補習班實際開課期間已達全期二分之一者,所收取之費用得不予退還。
4.本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5.您以分期付款繳納學費者,其各期退費規定,依前四目規定辦理。
本補習班因故未能開班授課時,除應於原定開課日十日前通知學生,並於班址明顯之處公告外,並應於原定開課日起七日內全額退還學生已繳納之費用。已開班者,應依未能授課時之比例以實際繳納金額,辦理退費。
前二項繳納費用以全期實際約定繳納金額為準,不得扣除本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或其他收費項目。

(二)若透過本網站購買序號類商品者,於您輸入授權碼完成開通後,服務已啟動,不得退款;尚未輸入授權碼開通者,得於收到序號之日起七日內申請退費,本補習班全額退還。

(三)退費之計算:
1.前款所稱「全期」,以該課程之總課程時數計算(詳課程時數表);「實際開課期間」以已提供時數占全期時數之比例計。
2.線上錄播課程自開通日起,視為已提供該部分全部時數;直播課程及實體課程依課表時間,視為已提供該堂時數,您未出席者亦同;申請調課者仍依原定課表日期計算;可歸責於本補習班之停課不計入已提供時數。
3.課程組合之已提供比例,以錄播全部時數加計課表上已過之直播時數,除以課程時數表所載全期總時數計算。課程組合及線上錄播課程之實際上課日為開通日;單買直播課程及實體課程之實際上課日為課表第一堂日期;實體講座為講座日期。展延期間之退費仍依原課表認定之已提供時數計算,不重新起算。

(四)實際上課日前之解約及退費程序:
1.單買直播課程、實體課程及實體講座,於實際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本補習班得扣除已繳費用百分之十,最高以新臺幣一千元為限,餘額退還(本目為第(一)款第1目之具體適用,採中央準則第二十四條之從優標準)。
2.課程組合及線上錄播課程之實際上課日為開通日,無前目之適用。
3.您因時間安排困難者,得先依第五條申請調課或展延;仍申請退費者,本補習班應依本條辦理,不得以僅得展延為由拒絕。退費應透過客服窗口提出,本補習班於受理後三十日內依原付款方式退還。

(五)函授課程及實體商品:您得於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含例假日)透過客服窗口申請退貨,退回商品應保持完整;已拆封之影音商品及數位內容,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辦理。商品有瑕疵、短缺或規格不符者,不受前開期間限制。

(六)本條退費規定與本網站其他頁面、客服說明或行銷文案不一致者,以本條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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